香薰欧盟UFI注册报告办理,香薰类产品需根据具体形态区分合规要求(设备 or 化学品混合物)。以下是关键信息的结构化说明:
一、香薰产品类型与UFI适用性
1. 香薰机(电器设备)
- 无需UFI注册,但需强制办理CE认证,主测电磁兼容(EN55014)与电气安全(EN60335)。
- 若含电池,额外需UN38.3、MSDS报告。
2. 香薰液/精油(化学品混合物)
- 需UFI注册:因属于挥发性液体混合物,可能具有健康危害(如致敏性),须符合欧盟CLP法规。
- 例外:单一成分精油(如纯薰衣草油)且无危害分类时,可能豁免UFI。
二、香薰混合物UFI注册流程(需欧盟代理介入)
若涉及香薰液体混合物,按以下步骤办理:
1. 确认适用性
- 产品需同时满足:①混合物形态;②具有物理/健康危害分类(如易燃、皮肤刺激性)。
2. 准备核心文件
- 更新版SDS报告:符合(EU)2020/878法规,包含配方毒理学数据、危害分类及纳米材料信息。
- 企业信息:欧盟进口商VAT税号(用于生成UFI)或委托书(非欧盟企业必备)。
3. 生成UFI编码
- 通过ECHA在线工具生成16位代码(格式:`UFI:XXXX-XXXX-XXXX-XXXX`)。
- 编码规则:1个配方对应1个UFI,配方变动>10%需重新生成。
4. 提交PCN通报
- 在ECHA毒物中心门户提交混合物成分、毒理数据及UFI,链接产品与安全信息。
- 强制要求:必须由欧盟境内实体(进口商或授权代理)提交。
5. 标签与文件更新
- 标签印刷:UFI需清晰不可擦除,格式为`UFI:`+16位代码(如多层包装可仅印内层)。
- SDS更新:在第1节添加UFI编码。
> 周期:UFI生成+PCN通报约5-7工作日。
三、香薰产品出口欧盟的其他合规要求
| 产品类型 | 核心合规文件
| 香薰机 | CE认证(EN55014+EN60335) + 电器安全报告 + 电池文件(若适用)
| 香薰液体 | UFI注册 + PCN通报 + GHS合规标签 + 更新版SDS报告
| 共性要求 | 产品说明书(欧盟语言)、原产地标注、包装环保标识
四、关键注意事项
1. UFI豁免场景:
- 香薰机无需UFI;化妆品类香薰(如香水)受EC 1223/2009监管,豁免UFI。
2. 商业机密保护:
- 非欧盟企业可通过第三方代理提交PCN,避免公开配方细节。
3. 违规风险:
- 2025年起未贴UFI的香薰液可能被欧盟海关扣留。
五、操作建议
1. 优先鉴定产品属性:
送检香薰液至实验室(如德泽威检测),确认是否含危害性成分及分类。
2. 选择合规方案:
A[香薰产品] --> B{形态判定}
B -->|设备| C[CE认证]
B -->|液体混合物| D[UFI注册+PCN通报]
D --> E[委托欧盟代理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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