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(SVHC)目前包含253种可能对人体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品。企业有责任管理这些化学品的风险,并向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有关其安全使用的信息。
ECHA/NR/26/06
赫尔辛基,2026年2月4日——新增物质包括正己烷和4,4'-[2,2,2-三氟-1-(三氟甲基)亚乙基]二苯酚及其盐类。它们分别用于配方、聚合物加工、涂料、清洁剂以及作为工艺调节剂和交联剂。
2026年2月4日新增至候选清单的物质:
目前该清单包含253个条目——其中一些条目涵盖化学品组,因此受影响化学品的总数更高。
这些物质未来可能会被列入授权清单。如果某种物质被列入该清单,公司必须申请授权并获得欧盟委员会的批准才能继续使用该物质。
列入候选清单的后果
根据 REACH 法规,当公司的物质(无论是单独存在、存在于混合物中还是存在于产品中)被列入候选清单时,公司负有法律义务。
如果产品中候选清单物质的浓度超过 0.1%(重量百分比),供应商必须向其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安全使用方法的信息。消费者有权询问供应商其购买的产品是否含有高度关注物质。
进口商和产品生产商必须在产品被列入候选清单之日起六个月内(2026年2月4日)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(ECHA),如果其产品含有候选清单物质。
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供应商,无论单独供应还是以混合物形式供应候选清单上的物质,都必须更新其提供给客户的安全数据表。
根据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,如果企业生产的物品中含有浓度超过0.1%(重量比)的高度关注物质,则还必须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。该通知将发布在ECHA的产品关注物质数据库(SCIP)中。
根据欧盟生态标签法规,含有高度关注物质的产品不能获得生态标签认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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